□本報記者阮占江
  □本報通訊員肖媛元謝舟
  身居地方國土部門要職,卻利用職權在土地規劃調整、報批、出讓等活動中設置限制條件幫助建築公司、置業公司排擠競爭對手牟取巨額利益。《法制日報》記者今天從湖南省耒陽市人民檢察院獲悉,湖南省衡陽市國土資源局副局長謝雙喜因涉嫌受賄罪被該院提起公訴。
  網友發帖舉報貪腐
  “衡陽房地產開發商中流傳著‘三個凡是’:凡是要低價買地,就得先給謝局長送錢;凡是要用地指標就必須拿錢到謝局長手裡買;凡是要調整土地規劃就得先調錢給謝局長。”記者瞭解到,在謝雙喜被立案調查前,曾有人在網上多次發帖舉報其貪腐行為。
  從2010年起,網絡上先後有網友發帖,對時任衡陽市國土資源局副局長謝雙喜利用自己分管土地規劃、用地、土地儲備和土地交易的職務之便以權謀私、貪污受賄等行為進行披露,其中,巧立名目讓前來辦理國土手續的人多出錢;公家少收,個人多進;違規經商、權力搭橋,是網友披露謝雙喜用來斂財的三大慣用伎倆。
  “謝利用職權,先後將自己的5名親屬安插在市國土局各要害崗位。”記者看到,有網友在網上提供了有關謝雙喜以權謀私的信息,具體到人員姓名、人員與謝雙喜的關係、所在崗位名稱、崗位調動等情況。
  去年8月,衡陽市紀委網站“衡陽反腐網”和湖南省紀委主辦的“三湘風紀網”先後發佈消息稱,衡陽市國土資源局副局長謝雙喜涉嫌違紀問題被立案調查。同月,謝雙喜因涉嫌受賄罪被交由耒陽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據瞭解,湖南省紀委同時宣佈進行調查的,還有時任衡陽市土地儲備中心主任的董華堅。
  收受賄賂幫人平事
  檢察機關查明,謝雙喜在國土資源出讓過程中收受建築公司賄賂,設置各種條件幫人排擠競爭對手,還收受“感謝金”幫人解決非法占地、手續缺失等問題。
  2010年,衡陽某置業公司為能順利購買衡州大道旁一宗38.06畝的土地,該公司股東周某數次找到時任衡陽市國土資源局副局長的謝雙喜,送上厚禮請謝將該地“辦公、住宅建設”的用地性質改為“辦公、居住用地(兼容商業)”,同時請謝雙喜將這塊土地安排在衡陽市土地儲備委員會成立前入市,併在交易中給予關照。據調查,在該置業公司購地一事中,謝雙喜共收受該公司提供的15萬元人民幣以及價值3萬餘元的金器。除此之外,謝雙喜在2003至2013年10年間先後多次收受賄賂82萬餘元。
  對此,檢察機關認為,謝雙喜利用職務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財物95萬餘元,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嚴重觸犯了刑法,為有力打擊職務犯罪,凈化經濟發展環境,耒陽市檢察院以受賄罪對謝雙喜提起公訴。
  本報耒陽(湖南)5月7日電
  ■沉思錄
  近年來,國土部門貪腐案件時有發生,對此,有業內人士將其中緣由歸結為以下幾點:權力過分集中,監督制約機制落實不到位;管理存在漏洞,行政行為仍然不夠透明;個別幹部不按規矩辦事,甚至對土地審批進行不正當干預;打擊不到位,查處工作“雷聲大雨點小”;不良風氣仍有市場,不拿犯罪當犯罪的觀念讓瀆職犯罪“有處可逃”。鑒於以上原因,要想更為系統有效地治理、預防國土領域腐敗,一方面必須嚴格執行現有的土地管理制度和程序,對囤地、圈地、炒地和違規變更規劃、隨意調整容積率等違法行為進行嚴厲懲處;另一方面,則要進一步完善相關機制,強化權力制衡和監督,增加決策、審批等環節的透明度。
  (原標題:衡陽市國土局原副局長被公訴)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wn85wnowo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